关于2017年度上海师范大学基层文明创建“一院一品”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3-31  作者: 网站管理员   浏览次数: 3132   返回



        基层文明单位创建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是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激发基层文明创建活力、夯实基层文明创建基础、提升基层文明创建内涵,经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执委会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基层文明创建“一院一品”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书育人的全过程,深化创建内涵,探索精神文明建设的新途径、新方法,努力为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强大的精神力量。
        二、创建主题
        以贯彻落实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各学院结合自身学科特点和办学优势,围绕师德师风、文化育人和课程思政三大主题开展,创建成效将纳入绩效考核指标。
        三、实施安排
        1.项目申报阶段(2017年4月1日-4月14日)
        各学院填写《2017年度上海师范大学基层文明创建“一院一品”项目申报表》(见附件),纸质版加盖公章后送交校党委宣传部,电子版发送至xwmb@shnu.edu.cn。每个学院须上报1项,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4日。
        2.项目立项阶段(2017年4月15日-4月21日)
        校党委宣传部将组织专家进行指导,并确定立项项目,每个项目给予2000元资助。
        3.实施推进阶段(2017年4月22日-10月30日)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立项项目的既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做好相关资料的分类归档。
        4. 考核评比阶段(2017年11月)
        2017年11月20日前,通过公开展示、答辩、投票等方式,评选出一批优秀的品牌项目,并通过官方微信、校报、电子屏等校园媒体进行宣传,同时将各单位项目开展的成效纳入学院绩效考核指标。
        四、经费安排(按财务处规定)
        1. 项目经费来源以学校适当资助和学院自筹为原则。
        2. 学校资助部分由校党委宣传部在年度经费预算中列出专项,以项目实施的方式使用。
        3. 各立项项目学校资助部分须有科学、合理的经费使用计划,经校党委宣传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和校财务部门审核通过,按照预算使用。
        五、工作要求
        1. 精心组织,形成长效。开展基层文明创建“一院一品”项目是助推学院文明创建、增强创建活力的重要载体,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选择创建方向,精心策划,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创建活动,形成长效机制。
        2. 强化建设,形成品牌。各学院创建的项目品牌,要有一定长效性和前瞻性,要不断深化和丰富。校党委宣传部将定期对已经认证的项目进行复查,各学院在确立和巩固已有品牌的基础上,培育新的品牌。
        3. 注重积累,形成成果。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创建“一院一品”项目过程中的宣传报道与图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培育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把文明创建工作引向深入。
        联系人:卢丹凤
        联系电话:64322620 13816429839
        联系地址:徐汇校区综合楼801室


上海师范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7年3月31日
 


上海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 文明办
地址:上海市桂林路100号行政楼801室
邮编:200234 电话:64322620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