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推动中华传统文化融入教育教学,推进实施学校德育和校园文化建设“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升大学生对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增强文化自信,学校决定举办上海师范大学第二届“诗意中国”唐宋诗词大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上海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团委 承办: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
二、参加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三、试题范围 详见 《第二届“诗意中国”唐宋诗词大赛初赛篇目范围》(附件1)、《第二届“诗意中国”唐宋诗词大赛决赛篇目范围》(附件2)
四、比赛时间 初赛:2017年4月;决赛:2017年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比赛环节 本届大赛分为两个环节,分别是诗词记忆、理解大赛(博学杯)和诗词创作大赛(才艺杯): (一) 唐宋诗词大赛·博学杯: 考察参赛选手记忆、理解、鉴赏唐宋诗词的能力 初赛:所有报名者依据试题范围提供的篇目进行准备。初赛形式为笔试,题型为接龙、填空、选择、改错等,主要考查对诗词的记忆。比赛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入前30%的选手获得复赛资格。 复赛:复赛形式为现场口头对答,有必答题和抢答题。考查对诗词记忆、理解以及与诗词相关的背景知识。比赛成绩前20名进入决赛。 决赛:决赛形式为现场口头对答。分为必答、抢答、情景再现以及诗词赏析四个环节。决出获奖等级。 (二)唐宋诗词大赛·才艺杯: 考察参赛选手创作古体诗词的能力 初赛:选手提交3篇古体诗词作品,专家评委选出优胜者进入决赛。 决赛:按命题要求现场创作古体诗词。
六、奖励 唐宋诗词大赛•博学杯初赛60分以上的本科生选手,认可其获得文化素质课1个学分。(大学期间只记1次) 唐宋诗词大赛•博学奖:设一等奖3名(冠、亚、季军各1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10名,优胜奖20名。 唐宋诗词大赛•才艺奖:设一等奖3名(冠、亚、季军各1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10名,优胜奖10名。 所有获奖者均获得证书和奖金。
七、报名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电话57123512;郁老师,电话57123532。 报名截止:2017年4月12日。
上海师范大学 2017年4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