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上午,学校在会议中心二号报告厅举行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邀请哲学与法政学院院长蒋传光教授作题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内容、特点及理论贡献》的专题辅导报告。校党委书记林在勇主持学习。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参加。 报告中,蒋传光回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发展历程,阐释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与核心观点,总结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想特点、理论贡献。他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第三次飞跃的理论成果,具有丰富的实践内涵、科学的理论形态、深厚的历史底蕴、鲜明的中国气派和饱满的时代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包括坚持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处理好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等主要内容与核心观点,深刻回答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带有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发展和创新做出了重要贡献。他还结合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阐释了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新修订的教育法的重要意义,强调新修订的教育法将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为国家法律规范,进一步夯实了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在高校治理过程中,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纳入法治化轨道,以大学章程为依托,坚持依法治校。 林在勇指出,蒋传光教授的报告脉络清晰、系统精炼、深入浅出,对我们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准确掌握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的新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富有启示和指导意义。他强调,全校广大干部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思想精髓,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能力;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始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推动依法治校工作实践,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供稿、摄影:党委宣传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