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四史”学习教育,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理论学习。采用原原本本学、辅导报告、集中学习研讨相结合,综合运用现场教学、观摩学习等形式精心组织开展理论学习集中专题研讨、读书班和每周述学。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文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学科本领域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成立由专家、“五老”、中青年、学生组成的理论宣讲团,面对不同层面全覆盖开展专题宣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师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研究制定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指导意见,严格落实“一学一报”制度。修订完善理论学习相关制度,加强理论学习过程监督,建立巡听旁听相关制度。通过主题党日、学思湖畔工作坊等,抓牢抓细抓实党员、青年教师政治理论学习。

不断健全完善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加强理论学习的常态化机制,严格日常管理,落实通报制度,实行学习管理员周通报、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月通报,坚持每年开展“学习强国”评优表彰,将二级单位用好“学习强国”平台开展学习情况纳入学校全面从严治党考核指标体系等。


学校聘请上海市委讲师团“四史”专家宣讲团成员李琪作为上海师范大学“四史”专家宣讲团特邀顾问


学校举行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读书班辅导报告


校领导班子举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暨述学会




附件1:上海师范大学2022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

附件2:上海师范大学2023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

附件3:关于印发《上海师范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的通知(校党委发〔2023〕46 号)

附件4:上海师范大学2022年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指导意见

附件5:上海师范大学2023年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指导意见

附件6:关于印发《上海师范大学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实施办法》的通知(校党委发〔2023〕47 号)

附件7:2022年1月上海师范大学学习强国数据统计(2022年1月)





上海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 文明办
地址:上海市桂林路100号行政楼801室
邮编:200234 电话:64322620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