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深化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制定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任务安排,以项目制方式推进落实“四书四会三报告”制度。通过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内监督工作考核,校内巡察,推进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通报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等多项举措,推动压力层层传导,逐级夯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紧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节庆期间“四风”问题,抓好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发布工作通知,开展提醒警示教育。坚持以案说纪、以案说法,开展廉政教育,编写党员干部违纪案例,做好校内案件通报。坚持每年编印《党政干部必读》,利用“学思清风”纪检监察专题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持续推进日常廉政教育。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通过开展日常廉政谈话和提醒教育,建立年轻干部廉政教育档案,开设案例教育微信专栏等方式,引导年轻干部扣好廉洁自律“第一粒扣子”。

学校大信访和纪委办畅通师生员工反映情况、表达诉求渠道,认真办理各类信访举报。建立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组织召开纪委、巡察、组织、审计、财务等职能部门分管校领导和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分析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廉政风险和苗头问题,推进各类监督协调贯通,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针对问题线索处置、案件查办中发现的漏洞和短板,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




附件1:关于印发《中共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校党委发〔2023〕43 号)

附件2:关于印发《上海师范大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校党委发〔2023〕44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师范大学关于落实二级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的通知(校党委发〔2023〕45号)

附件3:关于印发《中共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校党委发〔2023〕5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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