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3-38

学校作为上海首批章程试点高校,高度重视依法治校工作。学校坚持和完善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探索构建了学术权力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厘清了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等学术组织与行政机构的职能边界,理顺了行政管理与学术治理的关系,规范和完善学术组织运行机制,形成了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社会参与的现代大学治理体系。2019年,学校入选上海市第一批依法治校示范校。

学校整合资源,建立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相统一的“三位一体”法律事务工作机制,形成法务办、法律顾问所和法律事务咨询委员会三位一体的内外协同服务机制。2019年,学校进一步优化合同网上审批系统,使得合同审批信息化平台更加规范、高效和透明,更好地为广大教职工提供服务。

学校近五年文件选编


法律事务咨询委员会专家聘任会议


法律事务咨询委员会专家咨询会


充分依托信息门户,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发挥公众参与监督方面的作用。如期发布《上海师范大学2018-201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8-2019学年,全校通过校园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5096条,通过信息公开网公开各类信息807条,编辑出版《上海师大报》16期,增刊5期;组织各类成果发布会、新闻通气会、新闻发布会等41场,接受各类采访300余人次,向外发新闻稿400余次;官方微信发布各类信息280余篇,官方微博发布分类信息200条。

  

4-13-39

学校充分认识到加强学术组织建设的重大意义,始终坚持教授治学,不断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充分发挥其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让校学术组织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能,为学校的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201912日,学校完成校学术组织的换届工作,举办新一届校学术组织聘任仪式。本次换届自2018年上半年启动,历时半年多,历经启动部署、各学院学术委员会推荐和校长推荐、校长办公会议讨论、校党委常委会审定等阶段,最终全校共有131名教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被聘为新一届校学术委员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六个委员会委员人数共计140人次,其中校学术委员会25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5人,校教学指导委员会25人,校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25人,校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委员会29人,校学术伦理与道德委员会11人。

2019年共召开四次学术委员会会议,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发挥重要作用。完成《上海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工作,指导完成分委员会章程修订工作。排摸梳理学院学术组织的建设情况,形成上海师范大学学术组织建设调研报告,推动各学院普遍建立学术组织,并完成《上海师范大学学院学术委员会规程》制定工作。

第八届校学术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八届校学术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分类评价工作,常委会专题研究相关工作。20195月,学校召开分类评价工作会议,对去年的分类评价结果进行分析,对今年的指标任务进行分解,启动分类评价工作。并邀请市政府督导室相关专家到校进行指标填报指导。6月,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认真核实数据,精心撰写案例,完成包括定性指标7个,定量指标171个,共178个指标的填写工作,完成学校十三五规划数据对比,完成《上海师范大学2019年分类评价工作自评报告》《上海师范大学办学特色案例:发挥自身优势,服务卓越全球城市建设》《上海师范大学办学特色案例:构建大学联盟 深化合作驱动》《上海师范大学办学特色案例:推进三个融入” 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上海师范大学学科专业布局优化情况简述》等报告并报送教委。充分发挥数据的评估诊断功能,对分类评价数据进行分析,并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对接。

1018日,市教委督导室召开“2019年上海高校分类评价工作反馈会,通报分类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反馈2018年评价结果。我校在应用研究型高校中得分最高,排名跃升2位至该类型高校第一。

学院绩效考核工作是学校提高办学效能,推进现代大学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工作部署之一。自2015年开始已历经5个年头,在引导学院分类发展、办出特色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19年,面对高等教育新形势,学校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将教育部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和上海高校分类评价指标体系融入到2019年学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以更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考核学院绩效,激发学院办学积极性,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引导学院更注重内涵建设和发展。

新闻-我校在上海高校分类评价中名列应用研究型高校首位


召开二级单位党组织落实“三大主体责任”述职评议会


召开学院绩效考核工作推进会


2019年二级单位党组织落实“三大主体责任”述职评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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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校工会积极推进学校教代会制度建设工作,推进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组织召开教代会、工代会。

201943日至10日,成功召开以凝心聚力创一流 建功立业新时代为主题的上海师范大学第九届教代会暨第十四届工代会第一次会议。43日,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副巡视员、市教育工会常务副主席李蔚出席开幕式并作重要讲话。校群众组织代表、校团委书记潘黎勇,兄弟院校工会代表、上海交通大学工会主席于朝阳向大会开幕致贺词。全体与会代表听取了校长朱自强所作的题为“立足新时代 展现新作为 开启高水平大学建设新征程”的学校行政工作报告,校工会常务副主席金国忠受校工会第十三届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所作的题为 “凝心聚力创一流 建功立业新时代”工会工作报告。会后,学校领导深入14组代表团参加当晚举行的分组讨论。在分组讨论会上,代表们认真审议会文件,围绕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校长朱自强作学校行政工作报告


召开上海师范大学第九届教代会暨第十四届工代会


上海师范大学第九届教代会暨第十四届工代会表彰


410日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了校工会第十三届委员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校第九届教代会暨第十四届工代会第一次会议决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上海师范大学工会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以举手表决方式选举产生了校第九届教代会民主管理委员会和提案工作委员会委员、主任。

推动教代会闭会期间工作。教代会闭会期间,提案工作委员会多次联系提案承办单位,推进提案办理工作,代表满意率较高,先后召开图书馆和教工食堂方面的提案推进会议。开展实事工程组织工作。由校办牵头、校工会组织召开2020年度实事工程工作推进会,落实实事工程的项目进度。同时,挖掘代表提案和广泛征集,做好2020年度实事工程的征集立项工作。

  

4-13-41

学校通过制定大学章程、修订二级学院工作条例和党政联席会议事决策规则,明确二级学院职权,构建二级学院重大问题决策的支撑体系,建立健全党政分工合作、共同负责的领导机制。

学校不断强化二级学院办学主体地位,明确学校与学院的职责与义务,推动管理中心下移,提升学院治理水平;推进以绩效考核为核心的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激发二级学院办学活力;同时,健全学院领导决策、民主管理和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机制。

在完善校级学术委员会架构基础上,各二级学院成立分学术委员会并制定章程,行使学术资源分配、学科建设规划编制、职称评聘中学术水平鉴定等职权。制定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推进二级学院信息公开网站建设,进一步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4-13-42

为更好做到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加强对青年学生的思想引领职能,完善自身建设,组织各项学生活动,引导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引导学生成长成才,更好地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召开第二十次上海师范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全面推进学生会各项工作,加强学生会内部建设。

二十次学生代表大会在2019523日召开,校学生会做《勇担青春新使命 聚力奋进新时代》工作报告,从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突出强三性去四化和加强改革三个方面总结了学生会一年以来的工作成果。学代会共收到来自十二个代表团的提案96份,经提案工作小组审议,有效提案为87份,包括学务学术类10份、生活服务类52份、安全自律类12份、创新实践类6份、文体活动类7份。这些提案反映了学生在校园生活学习各方各面的真实需求,充分体现了广大同学参与校园建设与管理的主人翁意识,极大地提高了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监督、民主建设、民主管理的积极性。提案客观详实,涉及面广,充分反映、听取了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建议,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较高的可信度。

经学生代表选举投票后,共产生新一届主席团7人,学生常任代表委员会成员18名,经上海师范大学第二十届学生常任代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差额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1名,副主席6名,等额选举产生学生常任代表委员会主任1名,并聘请秘书长一名。

召开第二十次上海师范大学学生代表大会


校学生会主席团合影


学生会落实“党旗所指、团旗所向、学联所及”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建设。组织校院学生会观看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开展纪念五四运动一百周年学生干部专题座谈会等,在9月召开校院全体学生干部工作会议,明确和加强校院学生会间的联系与互动,并对于《上海师范大学学生会改革方案》进行了专题讨论,完善组织架构,加强制度建设,以达到人力资源最优化、干事培养全面化的目标。在新学期学生会中招新中人数较往年缩减了40%,起到了初步成效。

为加强校院学生会工作交流,全面了解各学院学生会工作开展与学生会改革实际情况,于今年6月组织召开2018-2019学年学院学生会考评,从思想政治建设、活动开展、新媒体工作等方面进行考评,引导学院学生会整合资源,协同发展。保持校院学生会交流常态化,开展20余次校院两级主席团全会,尤其是加强两校区间学生会工作沟通,携手共建互通有无,塑造师大学生会品牌整体形象。

在推进青年权益工作过程中,学生会联动各学院权益部、各班级权益委员,形成校院班三级维权合力。通过定期召开校院权益例会、走访各学院权益部,以面对面形式进一步切实了解学生想法,建立沟通互信关系,确保权益渠道畅通,丰富权益渠道种类。截止至201911月底,共召开校院维权例会9次,收到来自各学院的意见建议180条,处理解决151起,解决率达83.9%,占合理可行性建议的100%

“上师大民管家”公众号作为学生重要网络权益渠道,以“倾听青年之声,维护学生权益”为宗旨,搭建稳定、畅通、灵活的网络权益平台。截止至201911月底,共收集学生意见建议1695条,处理解决1614起,解决率达95.2%。同时每月公开各类诉求数据、维权成果,做到用“数据”说话,提升学生对权益工作的信心,鼓励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理,促进校园和谐发展。

校学生会民管关于食堂菜价的调研


校学生会民管会议记录


学生会从大处着眼、从细节入手,及时把握每学期不同时期学生的权益焦点,采用征集、互动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调研活动。截止至201911月底,学生会已针对与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了11次调研工作。其中收集调查问卷超过18450份,涉及出行、饮食服务、图书馆使用、就医、教学、体育场所、住宿、校园治安、网络服务九个方面,反映学生在学习生活各方面的真实需求,极大提高了广大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监督、民主建设和民主管理的积极性,提高了学校各职能部门的服务质量。

结合我校研究生特点,搭建自我教育、自我激励、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关爱五自平台,在全校研究生中广泛开展相关教育实践活动。

在“都市文化系列上海市研究生学术论坛中,为200余名校内外研究生搭建学术交流的平台,切实提高学术科研能力。在女性研究生关爱系列活动中,通过女性健康讲座、女儿节汉服秀等活动鼓励女研究生自尊自爱自强。坚持研究生校园品牌活动——学思节,开展学术演讲大赛、“学思杯”辩论赛、拔河比赛、迎新歌会、毓秀舞社等相关活动百余场,充分展现了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的智慧与才情,提升了研究生综合素养。

研究生拔河比赛


研究生学思节开幕式暨迎新歌会

  

4-13-43

学校招生工作在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在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监督,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阳光招生,紧跟教育部高考改革步伐,以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内容为准则,严格制定招生政策,包含如招生计划、录取原则等政策性强的内容;对于各类招生考试任务,如春季招生面试测试、艺术类校考测试、美术类统考考点、专升本入学测试等考务工作,制定考务工作守则,细化监考教师任务,严格执行保密原则,确保考试顺利、有序、规范;集中录取阶段全程电脑操作,以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与各省市招生办公室积极沟通,按规定及时公布录取结果,通过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对外公布的招生热线有专人接听,耐心解答考生和家长提问。

严格学籍管理。在教育部41号令指导下,修订《上海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上海师范大学本科课程修读管理规定》《上海师范大学关于学士学位授予的规定》。对本科生入学与注册,休学、复学与退学,转专业、转学与专业分流,毕业、结业与肄业、课程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学校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学籍管理。

规范收费。学校根据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规范教育收费联合检查暨政风行风专项调研的通知(沪规费办[2019] 1号》的工作指示精神,我校认真开展了规范教育收费的自查和抽查工作。

思想上,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在组织上抓落实,分别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由纪委书记和总会计师任副组长,校办主任、财务处处长、审计处处长任组员的领导小组,由校办主任任组长,监察处处长、财务处处长、审计处处长任副组长,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工作小组,另还设随时接受社会监督的专项治理办公室。从上至下严格执行“校长负责、分层把关、责任到人”的相应制度,逐级明确相关责任,使教育收费工作的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为学校收费工作的规范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具体工作上通过领导负责制、备案制、公示制、自愿制和非营利制等其他一系列的措施、制度,确保了相关工作能够高效、合理、细致的做到全面、每个实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方面18所二级学院自查结果均无相关投诉、信访和违规行为,另外一方面通过不同渠道确保了学生的高度知情权、社会监督的透明度、财务人员的工作规范性等等。

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制度。以科学发展、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为统领,认真履行财务核算、监督和服务的职能,积极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教学、科研、资产后勤、校办产业之间的财务关系,积极探索财务管理新举措,主要成效:

一是跟踪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的执行率。通过提前下达预算、及时反馈预算执行情况给相关部门等手段,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效果显著,我校的部门预算经费执行率始终位居教委系统预算单位前列。

二是启动项目入库、完善项目库建设工作。项目库建设是学校重点建设计划和学校财力资源配置平衡的重要工作平台,也是连接学校重点建设项目与学校资源统筹的高效枢纽。根据市财政局和市教委要求,在2019年实施二基二辅和内涵建设项目的入库工作。

三是开展预算调研工作,完善预算管理体系。为了落实学校管理重心下移、二级学院编制综合预算的工作要求,由总会计师带队,走访了部分学院,了解学院在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通过调研,我们认为,要在财务层面推动管理重心下移,学院的财务管理基础工作的强弱,直接影响整体工作的推进。教育学院、商学院在财务管理、预算管理方面的基础工作扎实,管理措施有成效、有特色。财务处组织全校二级学院行政副院长会议,宣传、推广他们的管理方法,促进全校二级学院的财务管理水平。

四是积极消化资金存量,大力推进科学建设。在清理规范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的过程中,提出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积极协同其他职能部门,在推进学科布局优化、高水平研究基地建设、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高端人才引进等方面,在原部门预算安排的基础上,通过调整和追加经费等财务管理手段,消化存量资金,大力推进了学科建设工作。

五是推行二级学院财务综合预算,强化学院办学体地位。

六是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经费使用,提升服务意识。把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加强财务监督作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的前置手段,通过进一步推行公务卡报销、严格控制各类先进支出报销、建立财务报销诚信库等措施,在规范内部控制、经费使用合规性、公务支出透明化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内部控制。今年,根据新政府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及资产处置权下放的要求,修订了《上海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上海师范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对科研经费管理“放管服”的要求,财务处在进行多次调研的基础上,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参照部分高校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了《上海师范大学科研经费报销管理办法》,修订了《上海师范大学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上海师范大学专家劳务费管理办法》。

近两年来,针对在公务卡、公务机票、电子票据、网络购物、外埠出差、外发劳务等经济业务报销审核过程中出现新规定、新情况、新矛盾,在不突破上级相关规定的条件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修订相关校内财务制度,完善业务内部控制流程,简化财务报销审核程序,例如使用校外人员劳务发放系统,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等,更好地为教职工提供优质、简便的服务,同时也降低了违规使用资金的风险。同时,20196月,财务处确定了《智能网上报销系统实施方案》,10月份已成功上线网上报销系统,极大的调高了财务的信息化程度,对内控规范性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规范内部控制对于提高我校的管理水平,改进办学质量和效率,规范财务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以及《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号)等文件精神,由校办牵头组织,财务处、审计处、监察处、基建管理处、社科处、科技处等部门积极参与,通过认真学习、广泛调研、深入分析,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梳理业务流程,总共形成了包括从单位层面到预算、财务收支、资产管理、基本建设、政府采购、专项和科研、合同管理等七个业务层面,以及内部监督层面的75个规章制度;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基本建设管理等三个方面56个业务流程图;预算业务、财务报销业务、基建修缮业务和其他一般业务的22张工作表单,以及通用版和项目版2个财务报销实用手册。

学校审计处积极组织、参与各项最新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工作,为学校的相关实施意见出台提出宝贵意见;对学校财务收支情况、学校预算执行与决算情况,各二级学院经费收支情况、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情况、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项目、校办企业财务收支情况、中外合作办学情况、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等进行审计,今年还首次作了一个内部控制审计。

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认真履职尽责。在经济责任审计中,重点在如下方面开展审计:1、事业发展情况;2、遵守法律法规情况;3、重大经济决策情况;4、固定资产情况;5、财务收支情况;6、内部管理情况;7、被审计领导干部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同时,也将43条中规范招生、学籍管理、收费和办学办班等情况纳入我们的审计范围,重点从合规性上作出审计评价,帮助被审计单位做好内部控制。

2019年,学校审计处共完成13个单位,20位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同时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审计建议,督促审计整改,定期将审计以及整改情况向学校领导进行汇报。今年还首次尝试完成了一项内部控制审计,为学校有关部门提出了内控改进建议若干条。

关于建立健全制度方面,审计处今年出台了三个制度:20195月,出台了《上海师范大学绩效审计实施办法》(试行);20195月,出台了《上海师范大学内部控制审计实施办法》;20195月,出台了《上海师范大学审计结果公开实施办法》。

  

附件:

1.上海师范大学章程

2.上海师范大学法律事务管理办法(2019年继续执行)

3.上海师范大学维权工作条例

4.上海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5.上海师范大学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委员会章程

6.上海师范大学学术伦理与道德委员会章程

7.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8.大学生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工作流程

9.上海师范大学本科课程修读管理规定

10.上海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

11.上海师范大学毕业实习环节工作流程

12.上海师范大学关于学士学位授予的规定

13.学生民主管理组织与职能部门工作章程

14.内部控制规范实用手册

15.上海师范大学预算管理办法

16.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系会议制度

17.关于学院绩效考核的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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