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

       15、学校党委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制定了《上海师范大学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确定了党政齐抓、分工协作、责任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明确了未来五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校领导明确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分工。党委书记对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校长对行政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校领导班子重视理论学习,党委常委会专题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届上海市纪委三次全会、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市教卫党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等会议精神,专题研究部署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校领导班子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

学校下发《关于重申有关财经纪律规定的通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应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来确定,细化公务接待、公车配置及使用、公费出国(境)等方面的操作规则;下发《关于重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强调狠抓暑假前后、十一、中秋、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 

学校修订《上海师范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制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办法》,书记和校长分别与二级单位的党政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二级单位班子责任检查和责任考核的具体要求,推进校院两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2014年初,市教卫工作党委对我校进行了责任制专项检查,整体情况较好,群众对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的总体评价为好的占84%,较好的占16%。2014年10月,学校启动了二级学院的责任制专项检查,主要围绕班子建设、作风建设、民主建设、制度建设四个方面,重点检查学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的情况、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推进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的情况、推进党务、院务公开的情况等。

学校把干部廉洁教育作为重点,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开展上岗前集体廉政谈话、主题教育、警示教育等,增强干部的理想信念、党性观念和廉洁从政自觉性;坚持15年编印《党政干部必读》,提升干部的理论素养、道德修养和法规意识。在师生员工中开展廉政公益艺术设计作品征集活动,共征集到作品110余件,其中四幅优秀作品参加了“第三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参与制作廉政微电影4部,其中微电影《秋夜清凉》在法治天地频道和东方有线导视频道播放。


学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


学校与二级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学校专项检查组赴二级学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


预防职务违纪违法犯罪研究中心网站建设情况


附件:1.2013年11月12日学校下发《关于重申有关财经纪律规定的通知》
 2.2014年4月14日,校党委关于下发《上海师范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修订)》的通知
3.2014.4 签订上海师范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4.2014年6月,关于开展上海师范大学廉政公益艺术设计作品征集比赛的通知
5.2014年7月8日,纪委办下发《关于重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6.2014年10月,校办、纪委办、组织部下发《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通知》
7.2014年10月 ,校党委下发《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实施办法》


16、学校注重畅通信访渠道,一是落实好每周四“校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二是认真做好日常群众一般来信来访的处理工作;三是发挥师大校园网页上“校长信箱”的功能,每天定时查收和处理邮件,重要信件及时提交校领导阅示;四是畅通基层单位信访渠道,二级单位设立了领导网络信箱,认真接待来信来访,有效解决师生“急难愁”问题。学校实行领导包案,加大督办力度,通过“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包稳控”的方式,有效促进了矛盾的化解。学校力求信访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学校“两级信访工作体制”, 通过两级信访工作体制的推进与深化,学校信访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形成“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

附件:8.关于下发《上海师范大学办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交工单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学校信访办和纪委办均由校纪委书记分管,从体制机制上保证两个部门的信访工作及时互动,统筹协调。对一些疑难、复杂、重要信访,分管领导牵头定期研究、分析沟通、共同反馈。每周四下午,校领导和校长助理轮流接待、处理师生员工的来访。今年,校纪委办共收到来信、来访、来电53件,上级转交办21件,涉及干部工作作风、违反财经纪律、违反考试制度、干部廉洁自律、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等方面的问题。纪委办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各类信访办结,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尤其是涉及群众个人利益的诉求,按照首办责任制的要求,做好相关的协调、处理工作。纪委办协助上级纪委办理中央巡视组转办信访件3件,市审计局移送信访件1件,通过初核、函询、信访谈话等方式将问题调查了解清楚,确保结论准确、证据完整。

纪委严格执行办案规定,与检察、公安开展合作。近两年,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学校及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实现查处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相统一。

附件:9.纪委办每月向市教卫纪工委报送信访信息表二上(样张)
10.纪委办每月向市教卫纪工委报送信访信息表二上(样张) (1)
 11.纪委办每月向市教卫纪工委报送信访信息表二上(样张) (2)
12.纪委办每月向市教卫纪工委报送信访信息表二上(样张) (3)
 13. 纪委办每月向市教卫纪工委报送信访信息表二上(样张) (4)

17、学校不断完善招生、收费、办学办班等领域的监督管理制度,建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重大问题集体把关的要求,加强监管。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议重要资金使用,落实分级授权、控制管理模式。校基建(修缮)领导小组集体决定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修订制度,规范各类工程招标。校招生领导小组和招生监察小组加强和改进学校招生工作管理,规范招生程序,强化制度执行。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和人员招聘等重要工作,规范人事管理。

监察处在不断完善监督制度的基础上,针对各类新问题创新监督手段。在艺术类招生过程中,通过签订《考官承诺书》、考试全程录像、抽签决定考官、考试现场拉幕等举措,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努力体现招生考试公平公正。针对财务资产等重点领域的新情况,通过监察、财务、审计三部门联动,开展“小金库”、乱收费及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的专项整治、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自查及基层财务绩效考评,规范学校各级财务管理。 

学校积极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加强对教育收费的监管,规范服务性代办收费和各类办学行为。近两年接受了上海市六部门组织的规范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总体情况较好。

附件:14.2014年上海师范大学赴外省市艺术类招生的工作纪律
15.2014年1月制订《上海师范大学基建、修缮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
16.2014年1月制订《上海师范大学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办法》
17.2014年1月修订《上海师范大学基建、修缮管理和监察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稿)》
18.2014年上海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19.2014年音乐考场监察记录

学校教育收费坚持公开公示,除了每学年开学前将《新生报到须知》邮寄给新生外,财务处网站开辟“教育收费”专栏对于教育收费情况进行公示,对各类收费时间及方式进行网上告知。监察处、财务处开通教育收费投诉渠道,接受学生、家长及各方监督。收费后,开具正规的《上海市高等学校学杂费专用收据》并盖有上海师范大学财务收款专用章。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

代办的军训服装及体育服装费,坚持做到“自愿、事先告知、不盈利”,为了保质保量,2014年再一次通过委托健生招标公司进行公开招标,选择优质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学校结合实际情况,于2014年修订了《上海师范大学关于财政性经费实行政府采购的实施细则》,强化了集市平台采购的程序,进一步规范了科研经费的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明确了服务类采购的工作流程。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科建设与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明确经济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健康发展,修订了《上海师范大学学科建设与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并以管理和服务并重的工作理念,分析了各类科研经费的现状,为科研人员的劳务成本设立人员经费,为助理研究的学生设立学生助研经费,为科研成果设立绩效经费,同时还规范了出版、外埠出差等经费报销,编制科研项目版的报销实用手册,对部分经费由单笔控制调整为总额控制,简化了相关经费的报销流程。

附件:20.上海师范大学2014年高校教育收费自查报告定稿
 21.上海师范大学财政性资金实行政府采购的实施细则
 22.上海师范大学学科建设与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正稿)

在仪器设备采购与维修的监管方面着重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积极参加高校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机制的试点工作,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在“创建文明和谐校园”建设活动中取得了新的进展。做到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主动热情服务全校师生;设备采购与维修、实验室管理、多媒体教室管理实行政务公开;承担学校各类大型会议的多媒体设备等技术保障工作;2014年修订《上海师范大学设备与实验室规章制度汇编》;在设备采购、维修等工作中,无服务对象的各类投诉;为了保证暑假期间设备报修能及时得到响应,实行假期工作日无休制。


附件:23.2013工作总结--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4.上海师范大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目录
25.2014年招生监察工作总结


上海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 文明办
地址:上海市桂林路100号行政楼801室
邮编:200234 电话:64322620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