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3-41
学校围绕教师教学激励计划启动了人事制度的系统改革,在专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中设计更为科学全面的教学业绩的评价指标,在岗位设置与聘任的过程中加大教学业绩的评价权重外,积极探索实施学院绩效考核、专业(含校级通识教育必修课)负责人绩效考核,修订“教学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建立教师教学激励体系等,将教师教学激励计划核心指标贯穿学校综合改革全过程,确保激励计划持续推进。2021年,全校在职教师中有教授、副教授职称共有1022人,其中为本科生上课的有934人,所占比例为91.4%。(2021年在职专任教师中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的共有974人,其中为本科生上课917人,所占比例为94.1%)
学校每年12月对学院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将“专业建设与本科生培养”置于考核版块之首,以强化“教学为本”的办学理念。对学院绩效考核和专业(含校级通识教育必修课)负责人绩效考核的考核指标和评分依据进行修订,增加了学院实施教学改革、通过专业认证和获得国家“双万计划”的得分权重。
学校加强教学质量标准建设,不断完善质量保障机制。2021年,根据教育部、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修订了《本科生转学管理办法》和《本科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等教学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通过落实各类听课制度,开展学生评教和教学检查,严格教学规范,执行各类考试监管,通过对人才培养全过程的质量进行监控、评价和反馈,形成常态化的持续改进循环机制,为提升教学质量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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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根据国家“双一流”建设重大战略部署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本市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坚决贯彻市教委的“一流目标、需求牵引、特色发展、改革创新”方针,坚持“四个服务”的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的办学根本任务,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以基础学科为支撑,以优势学科为引领,加强学科交叉融合、协同发展促进一流学科建设,以一流学科建设带动促进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通过新一轮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的向高质量发展、内涵式发展,向着教师教育领先、拥有若干一流学科的高水平大学的目标前进,为上海全面建成“五个中心”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有力支撑。2021年,市教委启动高校高峰高原学科建设第二阶段(2018-2020年)绩效评价工作。我校11个高峰高原学科最终3个学科获评优秀。
2021年度,学校第一个国家级平台-“长三角城市湿地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正式获批建设;“上海智能教育大数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正式获得市科委批准立项建设。“上海市仿生催化前沿科学研究基地”“上海市植物种质资源开发协同创新中心”获市教委批准进行培育建设。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进入二期,科技处配合发展规划处做好高水平地方高校的预算编制工作,参与组织学校理工科教师进行前沿交叉学科交流研讨会;组织“强激光微纳加工和芯片”研发平台设置与规划专家论证会。数学高峰继续获得上海市教委的大力支持。理工科新增生物学和天文学博士点,物理、化学也进入博士点培育名单。配合资产处进行校级测试中心的筹建工作,完成第一批设备仪器论证,申请列入下一年度高水平大学建设。筹划建设学校“碳中和创新研究中心”。起草碳中和创新研究中心建设方案,酝酿筹备召开碳中和创新研讨会。
2021年度,技术转移中心各项工作取得交大突破,横向项目和成果转化经费数创历史新高。
上海市仿生催化前沿科学研究基地任务书
上海市植物种质资源开发协同创新中心任务书
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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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语言文学水平测试中心的安排,学校每年对一届本科生进行普通话免费测试,测试学生为本科三年级学生。受疫情影响,2021年进行了2018级非师范生(2018级师范生在2020年9月进行测试)的普通话水平测试,2018级本科生的普通话达标率为89.8%(以二级乙等为合格成绩)。
2021年底,本校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站进行了更新升级,更换成最新的测试系统和相关配件。
附件:
1.2021年学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与评分依据(定稿)
2.专业(含通识课)负责人考核指标(2021年)
3.本科生转学管理办法(2021)
4.上海师范大学本科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5.上海师范大学课听课意见表(2020.3修订)
6.学生评教指标体系(2018.7)
7.上海师范大学关于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的规定
8.上海师范大学课程考核工作管理条例17版1110
9.上海师范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材料
10.“上海长三角城市湿地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科技部批准建设通知
11.“上海智能教育大数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立项通知
12.强激光微纳加工和芯片论证会会议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