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 学校章程既是学校法人地位的重要体现,也是落实学校法律地位的重要保障。学校根据教育部第31号令《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的要求,遵循高等教育规律,以体现社会主义大学特点为基础,积极推进大学章程建设。《上海师范大学章程》(文本框架)共十章,目前正在讨论阶段。学校召开大学章程建设工作会议 学校将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相结合,不仅遵守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同时也严格遵守学校内部的规章制度,形成了依法办学、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良好局面。学校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既保障校长依法享有法定权利,也加强对校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同时,注意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校管理方面的作用。此外,学校还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涉及教学、科研、人事、财务、学生事务以及科研项目管理、科研经费使用、科研成果奖励等方面的相关制度。学校依照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招收学生,坚决杜绝招生过程中的教育违规和教育腐败问题。学生进校后,对学生进行管理的内容合法合理,程序公平公正,并为学生提供校内申诉的渠道。学校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并切实履行,为教师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及时落实教师的相关福利待遇。制定并完善教师考评体系,公平、公正地评价教师的工作,维护教师在教育教学、指导评价、进修培训和学术管理等方面的权益,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附件:上海师范大学章程(文本框架)学校召开大学章程建设——二级学院工作条例宣讲会学校召开大学章程制订工作会议 专题研讨二级学院工作条例 学校紧密联系实际,不断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实现由提高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师生员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2011年学校制定了上海师范大学“六五”普法宣传计划,本着“订好一个规划、印好一本教材、做好深入调研、抓好日常学习”的原则,努力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的规范化和制度化。2012年,学校开展了首届“法制宣传周”活动。 学校各级领导干部通过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带头学习《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为广大师生做出了表率。广大教职员工主要通过集中学习、开展辅导讲座、收看法制宣传录像、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进行普法教育。学校还结合大量案例,通过开展校园普法宣传、橱窗展、横幅宣传等形式,在学生中进行法律宣传教育。通过普法宣传教育,全校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教学、科研、管理、服务进一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每年学校都会举办“法制节”,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帮助非法律专业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每年全国法制宣传日,学校法律专业的学生志愿者都会走上街头为市民进行法制宣传与法律咨询, 一面向路人发放有关《宪法》、《政府信息公开法》、《义务教育法》、《婚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侵权责任法》的宣传单,普及市民法律知识,一面就市民们在生活中遇到的诸如借款纠纷、房产纠纷和上访等法律问题进行解答,让市民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受到市民热烈欢迎。此外,我校学生志愿者还常常送法到基层、社区,开展居民法律咨询活动,参与法院诉前调解等工作。治管会法制宣传 附件:上海师范大学“六五”普法2011年度活动计划理达你我,法育未来——我校第九届法制节顺利闭幕上海师范大学开第二十四届宪法宣传周宣传和咨询活动方案我校第九届法制节开幕 学校按照“精简、规范、高效”总体原则和“大行政”建设思路,积极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和管理机制创新,注重系统性和协调性,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同时,进一步明确奉贤校区定位和功能,加强两校区交融互动,推进两校区一体化进程,建立适应跨校区办学的管理服务体系。 学校以依法、高效、廉洁为主旨,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党务公开、校务公开为重点,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绩效考评为关键,以效能监察为手段,以师生员工满意为目标,进一步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按照重心下移、分权管理、责权统一的原则,进一步理顺责权利关系,增加学院自主权,完善校、院、系分级管理体制,使学院真正成为富有生机与活力的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主体。 学校进一步调整优化校部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整体目标和岗位责任,增进部门协作与配合,使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加科学、规范、便捷、高效。按照“大信息”建设思路,完善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管理体制、相关制度和标准体系,加快资源、管理、服务等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提高人财物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现代教育技术水平。按照“大资产”建设思路,根据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由校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资产管理工作部门、使用固定资产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员为架构的固定资产管理体系,形成学校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责任分工到位的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并着力研究解决紧缺与闲置并存的问题,力争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大财务”建设思路,建立“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加强学校财经领导小组对学校财经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规范财务部门对学校资金、账户的统一管理和核算,加强对二级单位财务的管理和监督。 附件:上海师范大学二级学院工作暂行条例(讨论稿) 学校成立了由党委、行政一把手任组长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校务公开监督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校务公开日常工作和监督工作。学校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行政为主实施,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司其职,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学校充分发挥教代会、工会、共青团、各民主党派的作用,还建立了“双月座谈会”和“听证会”制度,与广大教职工沟通涉及学校改革发展、或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这种听取意见的方式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除了国家规定保密,组织人事工作有关纪律要求或个人隐私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凡事关师生、群众利益的重大事务都作为公开的内容,坚持公开学校的重大问题及决策、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及处理。通过校务公开的实践过程,加强了领导和群众之间、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进一步调动了广大教职员工关心学校发展的积极性,也促进了学校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为畅通校领导与广大师生员工信息沟通的渠道,学校还设立了“(书记)校长信箱”,并落实专人每天及时处理各类来信。 学校坚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每次教代会上代表听取并审议学校行政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等,审议通过一系列涉及学校发展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文件。随着教代会制度建设日益健全和完善,教代会质量进一步提高,教代会职权进一步落实。2011年,适逢学校推出“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和新一轮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岗位设置改革以及住房制度改革等,在3月底召开的七届三次教代会召开前,学校分别就上述规划纲要和相关文件听取和征求教代会代表、教职工意见,并最后在教代会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上海师范大学收入分配制度调整的意见》、《上海师范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上海师范大学住房津贴制度实施意见》等文件。 上海师范大学七届四次教代会教代会代表举手表决 附件:上海师范大学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条例上海师范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条例上海师范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突显学科特色 制定长远规划 博士点建设汇报会举行凝心聚力 乘势而上 校第七届教代会第四次会议举行上海师范大学开展网络举报的工作情况汇报上海师范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