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内部治理严格按照《高等教育法》规定,建立由大学章程作保障的现代大学制度的工作规划和工作机制,校和院(系)两级有健全的教授治学制度,教职工通过各级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监督权利,校和院(系)两级管理职责明晰,学生会、研究生会发挥各自作用,保障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维护各自权益。招生、学籍管理、收费和办学办班,以及预决算、内部控制和经济责任审计等都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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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自2012年初正式启动章程建设,此后经过起草组起草、广泛征求意见、提交教代会讨论征求意见、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提交党委会审定、学校法人代表签发章程核准稿、报送核准等程序,又经上海市属高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市教委主任办公会议和市教卫党委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2月,《上海师范大学章程》获得上海市教委核准书,使我校成为本市首批章程获准的三所市属高校之一。

          2015年9月,作为主动谋划、布局、构建现代大学的举措之一,学校成立法律事务办公室,挂靠学校办公室,着力推进依法治校。法务办职能范围主要是:审查学校规章制度的合法性、一致性和适当性;审核学校对外签订的合同文本和各类法律文书;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处理各类仲裁与诉讼案件,维护学校权益。该办成立一年多来,审核相关职能部门规章制度共计66部,1300余条。进一步规范全校各类合同与协议的管理,办理各类授权委托书50余份,审核各类合同协议书280余份,拒、退不合规合同50余份。完成各类法律信息咨询工作100余件,重大事项决策咨询17件,涵盖校企合作、学生处理、教师权益维护、信访维稳、民事纠纷等多个方面内容。

            为顺应教育部对高校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要求,更好地提高学校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维护学校权益,学校在2016年启动了校名、校标注册商标的工作,预计询价采购工作将于今年11月份完成。

我校作为上海市首批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试点高校启动了试点工作,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按照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总体要求,认真实施学校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各项工作有序展开,扎实推进,取得了预期的成效。目前,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1+18)基本制度规范体系、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初步建成,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信息公开工作以及以绩效考核为核心的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2015年12月,我校开始实行学院绩效考核方案。该方案主旨在通过绩效考核,实现办学资源更高效率的配置,同时激发学院办学动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推动学校管理重心下移。根据我校《关于学院绩效考核的实施办法(试行)》精神,学院绩效考核结果根据绩效考核定量计分、现场评议两部分综合评定。学院绩效考核既是我校深化综合改革的具体举措,也是学校落实中长期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目标的重要工作;既是落实学院办学主体地位的一次尝试,也是我校建设现代大学制度以及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理念的重要探索。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增强师生法制观念和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浓厚氛围,学校每年举办法制宣传周活动,以讲座、法律问题咨询、有奖知识竞答、法律承诺签名、发放法制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法政学院法学专业学生还走进社区,通过自编的社区纠纷案情景剧向居民传播法律知识。12月4日是我国“国家宪法日”和上海市宪法宣传周,学校以“秉持宪法精神,弘扬法治文化,建设法治上海”为主题在校内外开展了系列宪法宣传活动。学校法制宣传不仅有法制宣传周活动,还有融入“两课”教学中的法律学习和平时的各类法律讲座的普及。


市教委来校开展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试点工作调研


“1+18”核心制度建设推进会


成立法务办 任命法务办主任


考试现场



优秀毕业生


宪法宣传


真新街道宪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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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校、院两级都有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和学位委员会等,履行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责。为进一步发扬学术民主,规范学术管理,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上海师范大学章程》等有关规定,学校于2014年9月正式启动了学术组织筹建工作,2015年上半年成立了校学术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校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校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委员会、校学术伦理与道德委员会等6个委员会,并制定了各自的章程。2015年9月23日,学校举行了校学术委员会委员聘任仪式。新的校学术组织宣告正式建立。

苏智良教授受聘新一届校学术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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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校工会积极推进学校教代会制度建设工作,推进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组织召开教代会、工代会,2015年4月召开校八届教代会暨十三届工代会第二次会议。2016年 1月14日-15日,学校召开了以“凝心聚力,深化改革,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为主题的校第八届教代会暨第十三届工代会第三次会议。会上,代表们认真审议了朱自强校长的行政工作报告和财务工作报告,柯勤飞副校长的工会工作报告,听取了副校长刘晓敏所作的学校“十三五”规划编制说明。大会审议通过《上海师范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上海师范大学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和《上海师范大学第八届教代会暨第十三届工代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听取、审议了提案工作报告,对八届二次教代会优秀提案进行了表彰;审议了2015年度工会财务工作报告和工会经费审查报告,听取了2015年度民主评议校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情况的报告、2015年度实事工程项目完成情况和2016年度实事工程项目征集立项情况的报告。与会代表认真审议各项报告和两个教代会实施细则,围绕制定学校“十三五”规划、完善学院绩效考核、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人才培养水平、促进学科发展、增强后勤保障能力和强化教代会与工会建设等重大问题积极建言献策。

          学校还创新教代会闭会期间工作。一是建立双月恳谈会和校长代表互动会制度,2015年组织召开4次双月恳谈会和2次校长代表互动会,2016年目前组织召开2次恳谈会和2次校长代表互动会。二是组织实事工程并进行中期巡视。联合校办征集2016年实事工程项目,组织代表对工程进展情况开展巡视。三是将代表分组并组织学习。将代表分成“人才培养”、“科研和学科建设”、“人事人才工作”、“校园建设和保障”、“教代会和工会工作”五组,在微信平台建群,并组织代表进行业务学习。四是完善制度建设,通过《上海师范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上海师范大学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五是继续做好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六是继续做好提案工作,提案办理满意率较高。



校第八届工代会暨十三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


教代会代表巡视实事工程建设情况


校长与代表互动会


双月恳谈会


表彰优秀提案


学校召开第八届教代会暨十三届工代会第三次会议


校长与代表互动会


实事工程项目中期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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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符合高校发展的内在逻辑以及现代大学建设的规律与要求,催生学校发展新动力,我校积极推进校院二级管理体制改革和管理重心下移。在开展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后,针对原有的二级学院工作条例不能完全适应学校改革发展要求、配套制度不完善等问题,着手修订了工作条例和起草制定了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决策规程、学院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从而形成规范学院管理运行、党政决策、绩效考核(1+2)的二级学院管理制度,实现依法治院,促进学院健康发展。

         学校首先依照学校章程精神,着手修订《上海师范大学二级学院工作条例》,优化二级学院治理结构,完善党政决策、教授学术管理、教职工民主监督的学院管理运行机制。在二级学院工作条例的基础上,起草制定《上海师范大学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决策规程(试行)》,建立健全了学院党政决策制度,完善了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为扩大学院自主权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学校还起草制定了《上海师范大学学院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主旨在于通过对学院进行绩效考核,实现办学资源更高效率的配置,推动学校管理重心下移,落实学院办学主体地位。在考核指标设计和考核评估的过程中,强调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存量考核与增量考核、共性考核和特色办学四个结合。

          学校面向社会开放办学,大力构建学校与社会的新型关系,努力形成学校与社会之间联系与合作的长效机制,争取行业企业在教学指导、实习就业、成果转化、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学校综改方案明确要探索建立学校理事会,加强社会合作,扩大决策民主,争取办学资源,接受社会监督;要成立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为学校重大改革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学院绩效考核工作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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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5月,学校召开上海师范大学学生联合会第16次代表大会第3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师范大学学生联合会更名为上海师范大学学生会的决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师范大学学生会章程》。2016年5月,学校召开上海师范大学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场选举产生了第十七届学生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学生联合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代表和我校第九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校学生会依照章程开展日常工作,并依次制订了一系列学生会规章制度。校学生会下设青年团校、青年文化研究中心、新闻传媒中心、NIA网络信息协会、学术科创中心、服务管理中心、社团联合会、文体艺术中心、社会实践中心和学生民主管理组织,通过高质量、富有特色的精品活动和引领师大校园文化氛围,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推进学生民主管理和学生维权工作。

         校学生会日常工作分为组织建设、信息宣传、学术科创、校园文化、社会实践、民主管理等多个版块,通过青年领袖计划起航班、青年马克思主义工程等平带与载体,对参与的新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引领同学成长成才。抓住新媒体的交互性,通过媒体宣传引导学生以正确的社会价值取向。同时举办科创节等,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民主管理组织倾听同学新生,并作为同学与职能部门间的沟通桥梁,帮助改善校院生活服务。日常组织学生参与各类志愿者服务,包括场馆类、赛事类、爱心学校类等等。

         学校深入开展园区“五进”系列活动,进一步深化园区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功能,使园区真正成为学生的“家”;依托上海高校辅导员特色项目和培育项目,在学生生活园区建立辅导员工作室3间,在宿管中心的配合下,配齐了各个园区的楼长,加强园区长--住楼辅导员--学生党员对园区“五进”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开展重点园区楼宇建设,开辟学生自修活动室,不断增强园区学习氛围。

          每学期初,召开园区长工作会议,根据园区各自不同特点,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并上报学工部备案;同时,根据学期各个活动室建设情况,学工部联合后勤对活动室硬件设施进行一定的升级改造。目前,学生生活园区共建立分层分类的活动室30多间,这些活动室基本涵盖了党建、心理、思政教育、职业发展等园区建设的各个方面,全面拓展了学生在学生生活园区的学习、生活、活动场所。2016年,学校对园区硬件和活动室进行升级改造,优化了园区学风环境。

          学校在各园区开展了各类特色系列活动,既包括涉及园区内各楼宇同学参与的“创意小家”、“寝室文化节”及“寝室美食节”等大型活动,也包括“弟子规阅读分享”、“健身小达人”、“心理咨询辅导”以及“园区联谊会”等富有专业特色的常规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学生自我教育、教育管理和自我服务。

           校学生会下属学生民主管理组织(下简称“民管”)作为师大唯一的青年维权组织,承担起师大青年维权工作。2015年,“民管”共召开校院两级维权例会28次,累计收到各类诉求568条、形成学生提案82份、整理汇编提案30份。处理解决并反馈提案55份,解决反馈率67.1%。同时,“民管”共组织召开过学生代表与职能部门座谈会1场、学生代表与班车公司座谈会2场、外地生源座谈会2场、学生代表与食堂后勤主任座谈会2场以上、学风建设座谈会10场以上;开展调研36次。为了畅通青年反馈渠道,“民管”建立了上海师大青年之声▪民管家(下简称“民管家”)微信公众号。除了搭建学校与青年之间密切联系的网络沟通桥梁之外,还发布各项生活信息,各类问卷调研/调研报告,努力做到在生活上贴近同学、在内容上服务同学。本学年,民管家更推出 “民管满意度调研季”,通过获取出行、饮食、图书馆使用、就医、教学、治安、体育场所设施等满意度调研数据,了解同学真实想法,并将普遍反映的问题建议形成提案递交至对应职能部门,促进同学参与校园民主管理。2016年,“民管”共召开校院两级维权例会33次,累计收到各类诉求689条、形成学生提案86份、整理汇编提案31份。处理解决并反馈提案55份,解决反馈率63.95%。同时,“民管”共组织召开过学生代表与职能部门座谈会1场、学生代表与班车公司座谈会3场、外地生源座谈会2场、学生代表与食堂后勤主任座谈会4场以上、学风建设座谈会10场以上。截止到2016年12月,“民管”针对关乎同学学习生活方面的问题开展了约45次调研。本学年,“民管”加强校院两级联系,积极走访各学院班级维权联络人会议,近距离了解同学真实想法,保障班团权益工作有效开展,促进同学参与校园民主管理。同时新增“民主建言”板块,鼓励同学针对学校生活、治安、教学、就业等方面提出建议,共同促进学校自身发展。

          学校加强对研究生会的指导。重点开展研究生骨干培训,加强研究生会的职能变化,积极培养研究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提升研究生综合素质。在研究生中推行“三自”教育。邀请研究生代表参加学校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评定工作,增加研究生对学校管理的参与程度。“研究生讲堂”加强研本互动和朋辈教育,开展了内容包括科学研究、创新创业、国际交流、社会实践、考研考博宣讲等9场讲堂,惠及1000人次。成立研究生权益服务中心,2016年11月初在校报上公布线上开放入口,支持研究生通过合理途径反映诉求。推进研究生自我安全与防范教育,进一步强化抽查研究生宿舍检查制度、信息安全员例会制度、研究生情况周报制度和少数民族研究生不定期沟通制度,加强安全稳定、心理健康方面的信息收集处置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发问题,做好宿舍安全、心理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民管接待日


园区自修室


学生园区“润知堂”活动室


“创意小家”活动海报



研究生讲堂


研究生会架构

研究生权益中心微信截图

研究生会全体大会


第十七次学代会预备会议表决现场


第十七次学代会主席宣读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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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号)要求执行,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完善工作制度,深入开展阳光招生,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一是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招生章程、各类招生简章(含招生计划)均由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决定通过,经主管部门(上海市教委)审核,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录取通知书均有时任校长签名。二是加强招生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通过校招办主页及时公开各项信息。畅通咨询、投诉渠道,选派专人负责接待。三是做好招生宣传服务。根据不同录取阶段的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充分利用传统媒介和现代通讯等手段,增进社会、家长对学校办学特点、办学优势、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发展环境和条件的了解。四是规范集中录取工作。招生录取集中阶段开始,所有录取用计算机均不连接互联网。招生工作专职人员认真执行各省市招办规定的录取原则以及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内容,在每批次录取前,由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在规定时间上传录取数据。学校采用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新生录取通知书,确保考生本人领取。五是新生报到及核查工作。通过新生报到网站发布新生报到各相关事宜,请专人排版设计《新生报到须知》并印刷成册,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给新生。录取结束,招办积极主动参加校办组织的2次新生报到协调会,与各招生学院、各职能部门集思广益,沟通协调,做好新生报到各项工作。军训期间,及时做好新生资格复查工作。

         学校一直以来严格遵循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校本学籍管理规定和工作流程,并严格执行,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从2014年年底起,在校领导的带领下,教务处和学工部走访了多个兄弟院校进行调研,还对教育部的最新通知和相关文件进行认真解读和研习,两部门共同对学籍管理、学生管理和其他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修改,形成了2015级、2016级的《学生手册》,又制定了相应的教学管理工作流程,以便工作不出遗漏和偏差。

        学校教育收费坚持公开、公示,除了每学年开学前将《新生报到须知》(须知中详细告知学生各类具体收费标准)邮寄给新生外,财务处网站还开辟“教育收费”专栏对于教育收费情况进行公示,对各类收费时间及方式进行网上告知。监察处、财务处开通教育收费投诉渠道,接受学生、家长及各方监督。新生的教材费采取自愿原则,先预收,按实结算,多退少补,如不需要可到书刊经营部退书退费,其他年级的学生因已经熟悉校园环境,采取自行前往书刊经营部选购所需教材的方式。根据代办费按学年结算、多退少补的原则,我校按学年结清教材代办费,2015-2016学年的教材代办费已于2016年4月将当学年教材费余额清退给相关学生。学校坚持自愿和非盈利原则代办各类代办费:新生在开学前扣款成功的,将为学生在校园一卡通内充值,扣款不成功的新生,则不予充值。体育服装、军训服装先在银行卡内代扣,扣款成功的学生可以直接领取服装,未刷卡领取的同学将在银行卡内收到退款,对于扣款不成功的学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当场购买。目前使用的体育服装、军训服装为2014年委托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公司招标,2015-2016年度继续执行。2016-2017学年使用的体育服装、军训服装为资产设备管理处委托招标公司招标决定。校教务处对学生证明和成绩单的收费根据上海市2005年1月下发的《关于本市高校收费若干问题的通知》执行,张榜公示。2015年9月,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秋季开学工作暨“护校安园”行动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逐项梳理自查了学校相关收费工作。

        为了规范学校预算管理,充分发挥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强化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和预算执行的约束力,合理配置办学资源,提高学校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我校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的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学校特制定并实施《上海师范大学预算管理办法》,办法分校级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两部分。

        学校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 号)以及《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8 号)等文件精神,由学校办公室牵头,财务处、审计处、监察处、资产管理处、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基建管理处、社科处、科技处、图书馆、资产经营公司等部门,通过认真学习、广泛调研、深入分析,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梳理业务流程,总共形成了从单位层面到预算、财务收支、资产管理、基本建设、政府采购、专项和科研、合同管理等七个业务层面,以及内部监督层面的75个规章制度,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基本建设管理等三个方面的56个业务流程图,预算业务、财务报销业务、基建修缮业务和其他一般业务的22张工作表单,以及通用版和项目版2个财务报销实用手册。为了将学校的内部控制规范更加广泛应用于学校的建设和管理中,特将相关内容汇编成《上海师范大学内部控制规范实用手册》。

        2015年4月,学校修订完善了《上海师范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和《上海师范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2015年,学校共完成9个单位,15位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2016年,共完成12个单位,16位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招办主页

附件:
1、
上海师范大学章程

2、关于成立法律事务办公室的通知
3、学校召开“1+18”核心制度建设推进会
4、市教委来校开展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试点工作调研
5、2015级学生手册A卷
6、2015级学生手册B卷
7、校园网报道:《探索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学院绩效开和方案试行》
8、上海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9、上海师范大学学术伦理与道德委员会章程
10、上海师范大学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委员会章程
11、上海师范大学关于学院绩效考核的实施办法(试行)
12、学校推进学院绩效考核 完善现代大学治理体系
13、2015年度学院绩效考核工作进度安排
14、学生民主管理组织与职能部门工作章程
15、上海师范大学维权工作条例
16、内控手册
17、
内部治理-关于本市高校书费若干问题的通知
18、内部治理-借用教室成本分摊实施办法
19、上海师范大学预算管理办法
20、上海师范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
21、上海师范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2、2015新生缴费须知
23、
上海师范大学学生手册(2015年版)
24、上海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25、上海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工作流程
25、上海师范大学毕业实习环节工作流程
26、上海师范大学监考工作规则
27、上海师范大学监考须知
28、上海师范大学考场指令与监考记录
29、上海师范大学考试工作培训
30、上海师范大学防范考试违纪和考试作弊流程
31、上海师范大学考试违纪和考试作弊处理流程
32、上海师范大学优秀毕业论文评审流程
33、上海师范大学优秀实习生评选流程
34、上海师范大学专业流动工作流程
35、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推免组织结构与工作流程


上海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 文明办
地址:上海市桂林路100号行政楼801室
邮编:200234 电话:6432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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