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内部治理严格按照《高等教育法》规定,建立由大学章程作保障的现代大学制度的工作规划和工作机制,校和院(系)两级有健全的教授治学制度,教职工通过各级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监督权利,校和院(系)两级管理职责明晰,学生会、研究生会发挥各自作用,保障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维护各自权益。
招生、学籍管理、收费和办学办班,以及预决算、内部控制和经济责任审计等都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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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强化规划与改革意识,根据学校综改方案、“十三五”规划和2017年工作要点,在与各职能部处、各学院充分沟通基础上,对学校“十三五”规划及学校综改方案进行了任务分解。完成了《上海师范大学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评估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综改工作情况、主要成绩、改革经验、困难问题、未来思路、制度性成果等,并上报市教委。
学校作为上海首批章程试点高校,高度重视依法治校工作。学校坚持和完善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探索构建了学术权力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厘清了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等学术组织与行政机构的职能边界,理顺了行政管理与学术治理的关系,规范和完善学术组织运行机制,形成了“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社会参与”的现代大学治理体系。
学校通过充分调研、认真研究,积极做好上海高校分类评价指标体系的建议工作。在发展规划处牵头下,与人事处、科学技术管理处、社会科学管理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学工部、团委、图书馆进行了充分沟通,顺利完成了对《上海高等学校分类评价指标体系》的征询意见及数据汇集整理工作,并将材料上报市教委。完成上海高校分类评价体系数据报送工作。完成上海师范大学分类评价数据表、上海师范大学办学特色案例、上海师范大学高校分类评价工作自评报告、教学质量保障情况等材料,并报送上海市教委督导室。
2017年,学校继续深化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成立法律事务咨询委员会,启动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完善法律事务咨询机制,学校法务办全年共成各类法律信息咨询工作170余件,重大事项决策咨询40余件,涵盖校企合作、学生管理、教师权益维护、信访维稳、民事纠纷等多方面内容。实现合同网上规范管理,审核各类合同协议书421份,拒、退不合法、不合规合同50余份。2018年上半年,法务办共完成各类法律信息咨询工作400余件,重大事项决策咨询20余件,线上审核合同960份,退回修改合同165份。
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充分依托信息门户发挥公众参与监督方面的作用。如期发布了《上海师范大学2016-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6-2017学年,全校通过校园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4871条,通过信息公开网公开各类信息1736条。2017年接受并及时回复网上来询150余条,今年截至目前,接受并及时回复网上来询150余条,信息公开网服务效能进一步凸显。2017-2018学年,全校通过校园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9723条,通过信息公开网公开各类信息1390条,编辑出版《上海师大报》17期,增刊3期;组织各类成果发布会、新闻通气会、新闻发布会等21场,接受各类采访300余人次,向外发新闻稿260余次;官方微博发布分类信息155条,官方微信发布各类信息387篇。
校领导出席市教委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总结会并发言
法律事务咨询委员会成立大会
法律事务咨询委员会成立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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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充分认识到加强学术组织建设的重大意义,始终坚持教授治学,不断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充分发挥其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让校学术组织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能,为学校的发展积极建言献策。例如学校地方高水平大学(学科)建设工作、高峰高原学科建设第二阶段申报工作、学位点申报工作、学科布局调整等都提交校学术组织予以审议或咨询意见。
2017年3月,校学术委员会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讨论学校“双一流”建设工作与学位点申报工作。会议强调,第一,充分发挥学术组织的作用是学校成为现代化大学的关键。一方面,校学术组织的各位委员是学校优秀学者的代表,要发挥少数关键的重要影响,转换角色、转变心态,在涉及学校未来发展的重大问题上发挥积极作用。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学术组织在校院学术发展中的主导性作用,履行好校院两级学术组织的职能,按照国际标准建设高水平大学。第二,希望大家高度重视这次学位点申报工作,特别是博士点的申报工作。博士点申报既是机遇更是压力,博士学位点的建设直接关系到学校未来发展的资源投入和学术水平的提升速度。博士点的关键是导师队伍建设。学校在按照国家关于学位点建设的基本条件进行充分准备的基础上要对现有的博士生导师遴选机制进行改革,为优秀的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提供机会、创造平台,加快学校博士生导师队伍的建设与发展。在学位点建设上,要凝练研究方向、优化资源配置、培育学科特色,要出标志性、代表性的成果。第三,“双一流”建设工作事关重大。“双一流”建设的核心与关键是拥有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所以要把优秀学者的引进作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大力引进一批国家杰青等高层次人才,也要积极培养本校的优秀学者,扩大高级职称教师比例,要开展“一流学院“的试点工作,鼓励各个学院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创建特色,为“双一流”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12月,校学术委员会召开高峰高原学科第二阶段申报审核会议。对高峰高原第二阶段学科申报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及申报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了说明。并对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哲学、世界史、化学、心理学、中国史、生物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等11个高峰学科的申报文本进行了审核,提出了修改建议,帮助各学科进一步完善申报文本,以期高峰高原学科第二阶段建设能够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在高峰高原学科中涌现出一批一流学科,为学校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2018年正值校学术组织换届之年,学校启动了校学术组织换届工作。通过学院推选、校长提名,形成校学术组织换届委员名单。同时根据校学术组织运作情况,对校学术组织章程中不合时宜、不符合现实情况的内容进行了修订,为新一届校学术组织的权力行使提供了更为有利的制度保障。
各学院坚持依法治院,教授治学,民主管理。以对外汉语学院为例,2015年3月根据学校相应章程,分别起草学院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广泛征求学院教师意见并在党政联系会议上审议定稿,于5月初加以实施。
根据学院学术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章程规定,该学院先后组建新一届学院学术委员会、学术评定分委员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并上报学校各相应委员会秘书处备案。
2018年5月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人员调整,齐沪扬教授因为年龄原因不再担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和委员,改选方绪军教授为新一届学术委员会主任,李劲荣教授为秘书长,同时增补夏广兴教授进入院学术委员会,推举曹秀玲教授进入学校学术委员会。
3年来,对外汉语学院各委员会依据章程就各自职责范围内事项实施民主管理,教授治学。学院学术委员会先后就学院3名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申报材料所反映的学术能力进行评价;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先后就6名研究生导师资格(2名申报博士生指导教师、4名申报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材料、争议学位论文进行审阅鉴定,历届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学位申请资格进行表决;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学校和院内各类教学奖评定、推荐人员进行审定,通过无记名投票形式产生推荐人选或确定获奖人选和等第。
各学院学术组织根据学院实际对各委员会章程条款进行适时更新,同时学位评委分委员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根据职务变更及时调整组成人员,确保各学术组织依据章程履职。
校学术委员会召开2017年第一次专题会议
第二阶段申报学术委员会评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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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来,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校工会积极推进学校教代会制度建设工作,推进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组织召开教代会、工代会。2017年1月12日至13日,学校召开以“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着力建设高水平大学”为主题的校第八届教代会暨第十三届工代会第四次会议。会上,校党委书记滕建勇发表了重要讲话。大会听取和审议了校长朱自强代表学校所作的题为《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着力建设高水平大学》的学校行政工作报告(含财务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副校长、校工会主席柯勤飞受校工会第十三届委员会委托所作的题为《凝心聚力,奋发有为,谱写工会工作新篇章》的工会工作报告、《上海师范大学工会2016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和《上海师范大学2016年度工会经费审查报告》。大会听取了副校长高建华所作的学校高峰高原学科建设中期成效报告,听取了校第八届教代会第四次会议提案工作报告,对八届三次教代会优秀提案进行了表彰。会上,哲学与法政学院院长蒋传光、谢晋影视艺术学院院长赵炳翔、教务处处长高湘萍、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曹建国教授分别就学院“十三五”定位与发展举措,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做法作了交流发言。就广大教职工关心的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和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做了总结,并提出2017年工作新举措。作为教师代表就如何吸引优秀本科生加入学院教研团队向大会做了发言。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师范大学第八届教代会暨第十三届工代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大会期间,代表们认真审议各项报告,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推进教代会闭会期间工作。2017年,校工会积极做好教代会闭会期间的工作。第一,组织双月恳谈会。4月11日下午,联合学校体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座谈会,就教职工2017年度体检工作方案听取教代会代表团长和二级单位工会主席的意见;9月26日下午,联合教务处组织召开恳谈会,来自17个学院以及相关部门的35名教代会代表团长、工会主席、教代会代表就一流本科教育提升行动计划展开互动交流。第二,推进教代会提案工作。教代会闭会期间,提案工作委员会多次联系提案承办单位,推进提案办理工作,代表满意率较高。校工会做好教代会代表分组工作,通过分组活动提高教代会提案征集的质量。第三,开展实事工程组织工作。由校办牵头、校工会组织召开了2017年度、2018年度实事工程工作推进会,落实今年实事工程的项目进度。同时,挖掘代表提案和广泛征集,做好2018年度实事工程的征集立项工作。第四,做好实事工程中期巡视工作,资产处、基建处负责人分别就2017年度实事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对教代会代表做中期汇报;2018年7月11日,校党委书记滕建勇、副校长张峥嵘与16名校教代会代表一起,在学工部、校工会、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等主要负责人的陪同下,前往学生寝室对该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巡视,同时慰问暑期留校的学生们。
学校召开第八届教代会
学校第八届教代会主席团扩大会议
教代会代表审议各项报告
教代会表彰优秀提案
2018年3月28日第八届教代会暨第十三届工代会第五次会议第11组分组讨论
双月恳谈会
实事工程进展中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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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通过制定大学章程、修订二级学院工作条例和党政联席会议事决策规则,明确二级学院职权,构建二级学院重大问题决策的支撑体系,建立健全党政分工合作、共同负责的领导机制。在完善校级学术委员会架构基础上,各二级学院成立分学术委员会并制定章程,行使学术资源分配、学科建设规划编制、职称评聘中学术水平鉴定等职权。制定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推进二级学院信息公开网站建设,进一步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学校由“项目管理”向“服务监督”转变,对二级学院在经费投入、人事聘任、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更大的自主权。推行二级学院综合预算,制订一级管理和二级管理目录清单,将学科建设经费、人才培养经费和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等打包下达学院,学院根据目标任务和经费总量,编制包含基本运行和项目支出的综合预算。修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细则,将副高及以下职称的聘任权力下放给二级学院,由学院根据事业发展和聘任程序自主聘任专业技术人员。
提升二级治理能力。举办处级干部学习班,围绕教学、人事、科研、财务等管理改革事项开展培训,提升二级单位党政正职的议事决策水平,为实现管理重心下移提供能力保证。完善二级学院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制定二级学院学院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制,完善与办学绩效相衔接的经费投入、资源配置方式,引导和激励学院深化改革发展、提高办学质量。
对外汉语学院是属于上海师范大学下属的基层管理组织,实行党总支书记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承担着学校所赋予的各项管理职能。过去两年里,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理顺学校与学院的责权利关系,学院坚持依法办学和民主办学的理念,明确学院的办学主体地位,逐渐形成学校宏观决策、部门协调配合、学院实体运行的管理模式,切实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
为此,学院在党政联席会议上多次就校、院两级管理职责进行深入探讨,逐步建立健全相关学院制度,包括修订完善了《对外汉语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对外汉语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对外汉语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章程》等制度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学院在教学管理、研究生管理、财务审计、教学实习等方面的明确职责。同时,面对实际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新困难,学院及时调整相应的规章制度,完善细则,细化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取得明显成效。多年来在学校财务管理绩效、资源使用与管理保障等评价方面始终名列前茅。
其次,学院坚持民主办学的理念,实行院务公开,推进民主管理和监督,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形成了“开好两个会”的工作机制,即每周一次的党政联席会议、每两周一次的教师大会,有效提升了学院教师参与学院民主决议的积极性,从而提高了学院整体办学水平。
教育部网站报道《上海师范大学推进二级治理激发办学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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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立时代潮头,召开学生代表大会。2017年5月20日学校召开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常任代表大会代表16位,各位代表积极履行职务:监督评议学院学生会工作实施、参与表决学生会主席团人选变动决议并参与年度评议工作。选举出了新一届校学生会主席团,完善了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学联学生会改革方案》的精神,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经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修改《上海师范大学学生会章程》。校学生会日常工作分为组织建设、信息宣传、学术科创、校园文化、社会实践、民主管理等多个版块,通过青年领袖计划起航班、青年马克思主义工程等平带与载体,对参与的新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引领同学成长成才。抓住新媒体的交互性,通过媒体宣传引导学生以正确的社会价值取向。同时举办科创节等,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民主管理组织倾听同学新生,并作为同学与职能部门间的沟通桥梁,帮助改善校院生活服务。日常组织学生参与各类志愿者服务,包括场馆类、赛事类、爱心学校类等。
2018年6月23日召开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大会代表共计420人;非主要学生干部比例为57.62%,共计242人;自荐代表8人,占2%。在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常任代表大会代表16位,各位代表积极履行职务:监督评议学院学生会工作实施、参与表决学生会主席团人选变动决议并参与年度评议工作。
进一步规范学生会干部选拔和评价机制,本次学生会主席团人选经过层层面试考察、报校党委批准,在学生代表大会上选举出了新一届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学生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
常任代表委员会与学生会也在10月19日,举行召开了上海师范大学第十九届学生常任代表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暨新时期学生干部工作职责讨论会。进一步强调了我校学生会学生干部应有的工作作风,严肃了工作纪律。
彰显工作效能,增强学生工作先进性。学校学生会组织机构不断优化。现学生会聘任秘书长1名,由团委专职干部兼任,主席团共有7人分管9大中心,不设置主席助理、部长助理岗位。学生会正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减少层级、提升效能,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构建扁平高效的组织体系,避免“行政化”倾向。进一步完善“学校、学院、班级”三级联动制度,在思想引领、科研创新、社团建设、新媒体工作等方面积极探索建立三级骨干学生培训体系;通过“走千访万,听研评荐”制度加强校级学生会组织对院系学生会组织的指导和帮助;每学年末开展学院学生会工作考评,完善听取校级学生会组织对院级学生会组织工作的考核机制;每两周一次定期召开校院两级学生会工作例会,集中听取意见和建议。
学生会注重架起学生与职能部门之间的桥梁,推动学生权益工作的高效开展。创新高效调研模式,倾听青年心声。探索班级、院学生会、校学生会三级架构的调研模式。建立扁平化反馈机制,畅通青年线上反馈渠道,推动建设学生代表与职能部门直接交流沟通的平台,能答复的问题“现场解决”,短期内不能答复的问题,后期持续跟进。
学校加强对研究生会的指导。重点开展研究生骨干培训,加强研究生会的职能变化,积极培养研究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提升研究生综合素质。在研究生中推行“三自”教育。邀请研究生代表参加学校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评定工作,增加研究生对学校管理的参与程度。“研究生讲堂”加强研本互动和朋辈教育,开展了内容包括科学研究、创新创业、国际交流、社会实践、考研考博宣讲等多场讲堂。在研究生维权服务中心的基础上成立研究生权益服务中心,更高效、便捷地为研究生同学服务。开通网络线上“研究生权益提议系统”,招募研究生安全信息员,支持研究生通过线上线下合理途径反映诉求。开展315权益宣讲日及校园雷锋周活动,打造啄木鸟计划,与师大后勤服务中心建立联系,每月定期组织研究生进后厨参观监督。推进研究生自我安全与防范教育,进一步强化抽查研究生宿舍检查制度、信息安全员例会制度、研究生情况周报制度和少数民族研究生不定期沟通制度,加强安全稳定、心理健康方面的信息收集处置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发问题,做好宿舍安全、心理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学代会照片
学代会手册封面
第十八届学生常任代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十九大精神专项学习讨论会
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召开
研究生网上查询系统
研究生线上提议系统
研究生信息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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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规范招生。上海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在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学校招生监督小组的监督下,完善工作制度,深入推进招生“阳光工程”。
一是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市)教育考试院下发的各类招生办法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六公开”制度,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条件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名额)公开、招生信息公开及投诉处理结果公开,及时通过教育部的阳光高考招生平台、上海市教委网站和校招办网站进行公布。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招生章程、各类招生简章(含招生计划)均由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决定通过,经主管部门(上海市教委)审核,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录取通知书均有时任校长签名。
二是严格招生行为,各招生行为以《上海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制度》为工作依据,做到有本可依、有章可循,招生宣传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选拔业务能力强、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参与招生宣传工作,不诋毁其他学校,不擅自承诺,不用虚假信息、不实广告误导学生及家长,按照招生政策制定宣传资料。
三是加强招生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通过校招办主页及时公开各项信息。畅通咨询、投诉渠道,选派专人负责接待。
三是规范招考纪律,对于校考专业的招生,严把招生程序关,严格按照《上海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工作手册》规定开展招考工作,纪委监察部门全程参与,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擅自设立收费项目。
四是做好招生宣传服务。根据不同录取阶段的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充分利用传统媒介和现代通讯等手段,增进社会、家长对学校办学特点、办学优势、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发展环境和条件的了解。
五是规范集中录取工作。招生录取集中阶段开始,所有录取用计算机均不连接互联网。招生工作专职人员认真执行各省市招办规定的录取原则以及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内容,在每批次录取前,由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在规定时间上传录取数据。学校采用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新生录取通知书,确保考生本人领取。
六是新生报到及核查工作。通过新生报到网站发布新生报到各相关事宜,请专人排版设计《新生报到须知》并印刷成册,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给新生。录取结束,招办积极主动参加校办组织的2次新生报到协调会,与各招生学院、各职能部门集思广益,沟通协调,做好新生报到各项工作。军训期间,及时做好新生资格复查工作。
严格学籍管理。学校一直以来严格遵循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校本学籍管理规定和工作流程,并严格执行,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在教育部41号令指导下,学校修订《上海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上海师范大学本科课程修读管理规定》。对本科生入学与注册,休学、复学与退学,转专业、转学与专业分流,毕业、结业与肄业、课程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学校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学籍管理。
规范收费。学校教育收费坚持公开、公示,除了每学年开学前将《新生报到须知》(须知中详细告知学生各类具体收费标准)邮寄给新生外,财务处网站还开辟“教育收费”专栏对于教育收费情况进行公示,对各类收费时间及方式进行网上告知。监察处、财务处开通教育收费投诉渠道,接受学生、家长及各方监督。
为了方便新生更快地投入到大学生活,学校针对新生教材费采取自愿原则,先预收,按实结算,多退少补,如不需要可到书刊经营部退书退费,其他年级学生因已经熟悉校园环境,采取自行前往书刊经营部选购所需教材的方式。根据代办费按学年结算,多退少补的原则,学校按学年结清教材代办费,2016-2017学年的教材代办费已于2017年4月将当学年教材费余额清退给相关学生。
根据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2018年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抽查和联合检查的通知》的工作指示精神,我校认真开展了规范教育收费的自查和抽查工作。
思想上,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在组织上抓落实,分别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校党委主要成员等为组员的领导小组,由校办主任为组长,各二级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工作小组,另还设随时接受社会监督的专项治理办公室。
具体工作上通过领导负责制、备案制、公示制、自愿制和非营利制等其他一系列的措施、制度,确保了相关工作能够高效、合理、细致的做到全面、每个实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方面18所二级学院自查结果均无相关投诉、信访和违规行为,另外一方面通过不同渠道确保了学生的高度知情权、社会监督的透明度、财务人员的工作规范性等等。
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制度。以科学发展、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为统领,认真履行财务核算、监督和服务的职能,积极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教学、科研、资产后勤、校办产业之间的财务关系,积极探索财务管理新举措,取得成效。
一是跟踪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的执行率。通过提前下达预算、及时反馈预算执行情况给相关部门等手段,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效果显著。截至2018年10月,我校的部门预算经费执行率位居教委系统预算单位排名第一。
二是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针对未执行完成的教委各类专项资金,进行校级二次统筹使用,减轻学校部门预算资金紧张的压力,提高了专项资金的执行效率。
三是积极消化资金存量,大力推进科学建设。在清理规范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的过程中,提出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积极协同其他职能部门,在推进学科布局优化、高水平研究基地建设、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高端人才引进等方面,在原部门预算安排的基础上,通过调整和追加经费等财务管理手段,消化存量资金,大力推进了学科建设工作。
四是推行二级学院财务综合预算,强化学院办学体地位。
五是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经费使用,提升服务意识。把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加强财务监督作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的前置手段,通过进一步推行公务卡报销、严格控制各类先进支出报销、建立财务报销诚信库等措施,在规范内部控制、经费使用合规性、公务支出透明化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内部控制。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以及《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号)等文件精神,由校办牵头组织,财务处、审计处、监察处、基建管理处、社科处、科技处等部门积极参与,通过认真学习、广泛调研、深入分析,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梳理业务流程,总共形成了包括从单位层面到预算、财务收支、资产管理、基本建设、政府采购、专项和科研、合同管理等七个业务层面,以及内部监督层面的75个规章制度;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基本建设管理等三个方面56个业务流程图;预算业务、财务报销业务、基建修缮业务和其他一般业务的22张工作表单,以及通用版和项目版2个财务报销实用手册。
近两年来,针对在公务卡、公务机票、电子票据、网络购物、外埠出差、外发劳务等经济业务报销审核过程中出现新规定、新情况、新矛盾,在不突破上级相关规定的条件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修订相关校内财务制度,完善业务内部控制流程,简化财务报销审核程序,例如使用校外人员劳务发放系统,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等,更好地为教职工提供优质、简便的服务,同时也降低了违规使用资金的风险。规范内部控制对于提高我校的管理水平,改进办学质量和效率,规范财务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为了规范学校预算管理,充分发挥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强化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和预算执行的约束力,合理配置办学资源,提高学校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我校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的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学校特制定并实施《上海师范大学预算管理办法》,办法分校级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两部分。
学校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 号)以及《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8 号)等文件精神,由学校办公室牵头,财务处、审计处、监察处、资产管理处、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基建管理处、社科处、科技处、图书馆、资产经营公司等部门,通过认真学习、广泛调研、深入分析,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梳理业务流程,总共形成了从单位层面到预算、财务收支、资产管理、基本建设、政府采购、专项和科研、合同管理等七个业务层面,以及内部监督层面的75个规章制度,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基本建设管理等三个方面的56个业务流程图,预算业务、财务报销业务、基建修缮业务和其他一般业务的22张工作表单,以及通用版和项目版2个财务报销实用手册。为了将学校的内部控制规范更加广泛应用于学校的建设和管理中,目前按《上海师范大学内部控制规范实用手册》相关内容执行。
学校审计处积极组织、参与各项最新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工作,为学校的相关实施意见出台提出宝贵意见;对学校财务收支情况、学校预算执行与决算情况,各二级学院经费收支情况、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情况、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项目、校办企业财务收支情况、中外合作办学情况、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等进行审计。通过审计处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认真履职尽责。在经济责任审计中,重点在如下方面开展审计:1、事业发展情况;2、遵守法律法规情况;3、重大经济决策情况;4、固定资产情况;5、财务收支情况;6、内部管理情况;7、被审计领导干部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同时,也将规范招生、学籍管理、收费和办学办班等情况纳入审计范围,重点从合规性上作出我们的审计评价,帮助被审计单位做好内部控制。
2018年,审计处共完成9个单位,11位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同时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审计建议,督促审计整改,定期将审计以及整改情况向学校领导进行汇报。
在建立健全制度方面,审计处近年来修订出台了如下制度:
2015年4月,修订了《上海师范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和《上海师范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016年出台了《上海师范大学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管理办法》;
2017年11月出台了《上海师范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和《上海师范大学科研经费审计实施办法(试行)》;
2018年5月修订了《上海师范大学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上海师范大学关于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办法》《上海师范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上海师范大学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实施办法》《上海师范大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实施办法》
2018年5月出台了《上海师范大学建设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办法(试行)》。
招办主页
附件:
1.上海师范大学章程.pdf
2.上海师范大学2016-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3.上海师范大学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总结报告.pdf
4.上海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pdf
5.上海师范大学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委员会章程.pdf
6.上海师范大学学术伦理与道德委员会章程.pdf
7.对外汉语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章程(试行).pdf
8.关于学院绩效考核的实施办法(试行).pdf
9.学生民主管理组织与职能部门工作章程.pdf
10.汇聚青春力量,勇担时代责任——学校召开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pdf
11.上海师范大学维权工作条例.pdf
12.内部控制规范实用手册.pdf
13.上海师范大学预算管理办法.pdf
14.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pdf
15.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系会议制度.pdf
16.上海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17.第十八届学生会工作报告.pdf
18.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管理办法.pdf
19.大学生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工作流程.pdf
20.上海师范大学毕业实习环节工作流程.pdf
21.2017新生缴费须知.pdf
22.《上海师范大学教育收费公示一览表》(2017学年).pdf
23.上海师范大学本科课程修读管理规定.pdf
24.上海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