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并有一系列议事决策规则作保障,确保校长在党委领导下独立负责地开展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班子成员有相应的分管工作部门和联系学院;学院在学校授权范围内实行自主管理,实行党政共同负责制,本单位重要事项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学校干部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有比较严格、规范、完备的制度。22、2015年初,学校领导班子调整,陆建非同志离任,滕建勇、曹光明、张峥嵘相继到任,学校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及时调整了班子分工。下半年根据实际情况又作了进一步调整。学校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并认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必须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制定议事决策规则是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运转机制的重点,因此,2015年3月,上海市教委核准《上海师范大学章程》的同时,学校对原有的、九年前制定的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等制度进行了修订。7月,进一步修订并实施了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等议事决策规则,确保了校党委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以及对重大问题决策实行票决制。校纪委副书记列席党委常委会,监察处处长列席校长办公会,履行监督职责。党委全委会审议通过党委全委会和常委会的议事决策规则
班子民主评议
学校已连续两年开展教代会代表民主评议校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2015年12月23日,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测评暨民主评议会举行,学校党政领导,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中层党政正职干部,校工青妇负责人,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委员会、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学术伦理与道德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离退休干部代表,民主党派代表,市、区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在职校第六次党代会代表,校教代会民主建设委员会成员,以及校第八届教代会代表等300余人出席会议,在认真听取11位校领导班子成员述职后,与会人员对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工作进行了民主测评,270名教代会代表对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了书面评议。作为依法治校、民主治校的有益实践,我校已经连续第三年开展教代会代表民主评议校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23、2015年,根据领导班子的局部调整,学校对校领导联系基层单位作了相应调整,并下发《关于校领导分工调整的通知》。各位校领导不定期联系与指导基层,结合自身的分管工作深入基层、深入课堂、深入实际开展调研,认真听取基层对相关情况的反映。领导班子还参加不同层面的现场座谈会,调研师生员工的思想、工作、学习状况,听取他们对学校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每周四下午是学校例行信访接待日,每次都有校领导轮流负责接待来访师生。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过程中,学校领导班子深入贯彻中央和市委各项要求,到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上党课、参加专题研讨会,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推动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校领导与学生干部座谈
校领导慰问社会实践大学生
校领导慰问老同志
校领导慰问节日在岗教职工
校领导慰问节日在岗教职工
校领导慰问军训师生
每逢开学和期末考试期间,校领导及相关部处负责人都会走进徐汇、奉贤校区的课堂、实验室等教学单位,看望工作在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和认真备考的学生。节假日期间,校领导还会探望高龄、大病、特困、孤老和失独教职员工,离退休住院老领导,坚守岗位的一线工作人员以及困难学生等,冬送温暖,夏送清凉。校领导巡视徐汇校区
校领导巡视奉贤校区
2015年1月16日,学校召开201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系统梳理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召开4场“面对面”的专题座谈会、30多人次“背对背”的个别深入访谈及150余份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上海师范大学2014年度校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方案》,明确落实单位和整改时限。经过一年的整改,目前各项措施已整改完成,取得了较好的实效。2015年度学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于12月29日举行。2015年1月16日,学校召开201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
24、学院作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在学校授权范围内实行自主管理。我校各学院严格实行党政共同负责制,党政领导班子对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共同负责。学院党委(总支)负责学院党建、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师资队伍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学院的贯彻执行,支持学院行政领导和院长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法独立地开展工作。院长对学院的教学、科研和行政事务行使管理职责。各学院将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作为党政职权范围内议事决策的最高决策形式,实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2015年,学校依照《上海师范大学章程》精神,着手修订了《上海师范大学二级学院工作条例》,优化二级学院治理结构,完善学院党政决策、教授学术管理、教职工民主监督的学院管理运行机制。在二级学院工作条例的基础上,起草制定《上海师范大学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决策规程(试行)》,建立健全学院党政决策制度,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为扩大学院自主权,实现依法治院,促进学院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25、在干部选拔方面,学校严格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上海师范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截止至2015年11月底,共对15个处级岗位的干部进行了调整、选任,其中提拔任用正处级干部7名、副处级干部3名,轮岗交流干部6名。在干部培养方面,学校继续大力实施《2014—2016年上海师范大学年轻干部培养工作行动计划》。2015年10月14日-12月16日,举办第四期青年干部培训班,对65位优秀年轻干部进行为期两个半月的专题培训。7月,完成第六批机关挂职锻炼干部培养工作,共有12个学院的20名挂职干部在校部机关接受了为期一年的培养锻炼。在干部管理、考核和监督方面,学校严格落实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各项要求,坚持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干部考察,干部提拔任用前征求纪检部门意见。学校还建立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学校按照市委组织部和教卫党委的有关要求,重点开展对干部档案“三龄两历”工作核查和整改工作。校党委修订和完善了考核办法,根据新制定的《学院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对班子考核进行了调整,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在党校干部教育培训方面,学校继续大力实施《上海师范大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2014-2018)》,2015年全年共举办了中层正职干部学习研讨班、青年干部培训班、党外干部培训班及干部在线学习班等4个干部培训班,共培训各类干部222人。中层正职干部学习研讨班开班
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
第六批机关挂职锻炼干部总结会
干部网上考核系统
附件:
1、
中共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全体会议议事决策规则(节选)
2、
中共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节选)
3、
上海师范大学校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节选)4、
关于印发《上海师范大学处级领导干部试用期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校党委发〔2015〕28号
5、
2014—2016年上海师范大学年轻干部培养工作行动计划
6、
2015年12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测评表7、
2015年12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自评表(二级学院)
8、
2015年12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自评表(附属单位、直属单位)
9、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承诺书(样张)